(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在鸡西各县(市)区定点药店供应防疫药品的通告
为有效保障广大市民用药需求,让防疫药品供应更多人群。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县(市)区持续投放防疫药品,各县(市)区疫情指挥部确定84家药店,自12月30日起,实行定点、定时、定价、定量、限购销售。药店按照基本够用的原则,采取限制购买次数和购买数量的方式,分时段向市民售药。市民可在定点药店凭身份证实名登记购买指定防疫药品。请广大市民理性有序购药、按需购药,切勿盲目囤药,优先保障急需群众购药。
附件:1.《全市定点供应防疫药品价格表》
2.《各县市区防疫药品供应定点药店名单》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医疗物资保障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