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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点!由350元提高到500元!牡丹江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

时间:2023-01-11 09:58:36       来源:东北网


(资料图片)

日前,记者从牡丹江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23年1月1日起,牡丹江市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即参加牡丹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或退休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标准由350元提高到500元,这将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权益,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实施意见》,丧葬补助对象为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既包括参保正在缴费死亡的人员,也包括退休待遇领取死亡的人员。去世的参保居民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最低标准调整为500元,已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补助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牡丹江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当自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手续,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一次性将丧葬补助金发放到位。需要提醒的是,死亡参保人员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关键词: 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 牡丹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