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鸡西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经办规程(暂行)》,经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组织现场评估,现确定鸡西市华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发分店等36家零售药店、10家医疗机构为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9日,五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医药机构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实名反映,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将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67-12393
联系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152号
鸡西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