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齐齐哈尔市住建局获悉,近日,为进一步拉动住房消费,满足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齐齐哈尔市住建局印发了《实施政策性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对补贴对象、标准、申请的要件和办理的流程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细则》指出,在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内购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新建商品住宅(一手房)并签订网签备案合同的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每套新建商品房补贴3000元;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新建商品房补贴5000元。购房建筑面积以购房合同约定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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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中还规定了申请补贴所要提供的要件、流程、时间、地点,及补贴发放的流程。
申请要件为购房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护照)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补贴流程为申请人填写政策性补贴申请表,并提交补贴申请要件;市住建局审核后向申请人告知审核结果并存档。
申请补贴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工作日内),超期未提交申请视作放弃补贴。
申请补贴地点为市政务中心专设窗口。本次购房补贴发放是在取得已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后由购房人进行申领。
申领地点为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市政府6号楼6420室),申领时间从8月1日起,工作日内均可申领。申领期限是符合补贴申请的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在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条件之日起6个月内申领。
申领要件包括,申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申领人名下银行卡相关信息申领补贴;原则上不受理委托人申领,确需委托申领的,要携带委托书(写明委托人名下银行卡信息)、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申领补贴。补贴发放时间自2023年10月起,每季度初发放上一季度申领人补贴。
此外,《细则》还明确规定商品房网签购房合同签署时间须在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领补贴的购房合同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和注销。特殊原因确需注销的,取消该房屋申领补贴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依法追回补贴,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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