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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其塔木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让人民群众“只跑一次”就完成矛盾纠纷化解,就实现服判息诉。
近日,其塔木人民法庭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多年来一直有金钱往来,但从去年开始被告却拒绝履行到期债务。原告起诉后,承办法官蔚晨光立即联系被告,了解到被告对与原告之间的多次金钱往来没有争议,但是对欠款的具体数额存有争议,所以拒绝归还欠款。法官当即向被告释法说理,认真梳理双方的金钱往来明细,现场对欠款数额予以多次计算并向被告进行确认。被告确认欠款数额后又对欠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法官又向其说明了笔迹鉴定程序及笔迹鉴定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并详细阐明了审判执行程序及采取具体执行措施的相关后果。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下,被告答应筹备款项并申请调解,法官于当日在其塔木人民法庭现场组织了调解,当场发放了调解书,原被告均表示信服,被告现场支付了38800元现金,实现了案结事了。
其塔木人民法庭实行“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倡导当庭审理和兑现,坚持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巡回审判、简易纠纷速裁等便民利民诉讼制度,实行不出村镇的“一站式解决”治理模式,使群众得到更加周到的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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