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举措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2025年力争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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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是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龙头企业做强做大,促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5年力争新增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50家
我省提出,大力实施“头雁引航·雏鹰振飞”行动,通过三年努力,龙头企业队伍不断壮大,规模实力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联农带农益农机制更加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作用更加突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力争到2025年,新增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50家,总数达到100家;新增超1亿元的龙头企业200家,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
我省将引进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头部龙头企业。聚焦稻米、生猪、家禽、蔬菜、水果、油茶、茶叶等优势主导产业,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经济500强企业及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瞄准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高地开展精准招商,邀请一批龙头企业来赣投资合作。力争到2025年,引进来赣投资合作的头部龙头企业数量达到5个。
引进一批行业领头的“链主”龙头企业,引导“链主”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由“卖原料”到“卖制成品”转变,力争到2025年,引入投资金额10亿元以上的“链主”龙头企业5家。
引进一批创新力强的科技领军型龙头企业。加强与国内“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对接合作,引进一批集成创新实力强、行业带动能力强、市场开拓力强的农业科技领军型企业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引领项目。
引进一批配套完善的流通龙头企业,上连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环节,下连农贸、超市等零售终端和酒店、餐馆、食堂等消费终端。力争到2025年,引入投资金额10亿元以上的流通龙头企业3家、亿元以上流通龙头企业10家。
打造北上广、南昌及井冈山优质农产品品牌运营中心
我省提出,培育一批有特色、有潜力的龙头企业。聚焦做好“土特产”文章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以“地名+特产”为导向,鼓励企业传承发展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中华老字号”“江西老字号”产品,做响“特”的文章。力争到2025年,累计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300个,累计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6000个,累计创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8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0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30个。
聚焦精深加工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实施投资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产业链条较长、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推动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力争到2025年,加工型省级龙头企业新增50家。
聚焦品牌塑造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推进“赣鄱正品”全域品牌创建,唱响“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健全北上广、南昌及井冈山优质农产品品牌运营中心。引导龙头企业深入挖掘品牌文化和内涵,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批引领新型消费需求且“记得住”“叫得响”的知名品牌,让我省品牌农产品进入国内高端市场。力争到2025年,全省“赣鄱正品”企业品牌保持在300家。
聚焦商贸流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围绕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探索一批集农产品买卖、行情资讯、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创新型服务模式。大力发展预制菜,推动一批“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力争到2025年,改造升级50个左右区域产销冷链集配中心,新建或改造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达到4000个。
聚焦数字赋能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力争到2025年,建设农业物联网基地达到500个。聚焦科技创新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力争到2025年,在省级龙头企业中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聚焦联农带农益农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争到2025年,农业产业化省级联合体达到260家。
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奖励500万元
政策支持方面,我省提出,加强财税支持,对引进培育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且年度增幅超过20%的省内龙头企业的地方,按规定给予当地政府一定的奖励。对辖区内年度实际投资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招商引资企业或重点技改企业的地方,按实际投资的5%。比例给予当地政府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支持企业贷款贴息、技术改造、设备升级和标准制定。对实际投资达到2亿美元(外资)或30亿元人民币(内资)的,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招大引强重点项目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不重复奖励。利用省级现代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外引内培”企业发展。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对“外引内培”企业给予支持。对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税法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强用地支持方面,指导地方合理盘活存量以及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做好农业产业化项目土地报批和供应,积极保障农业产业化项目及时落地。对于投资大且占用林地较多的“外引内培”龙头企业,依法依规解决林地用地指标。
加强金融支持。对准备上市的龙头企业开展精准辅导,落实上市“绿色”通道,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省级财政奖励100万元,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首发上市,省级财政再奖励40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做优做精“金农易贷”直通专区金融服务,创新“外引内培”专项融资贷款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大力推广“政银担”金融支农模式,优化各类支农模式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加快风险补偿速度,提升风险补偿效率。深入开展“映山红”行动,鼓励龙头企业与国内知名科研企业开展合作,加大龙头企业上市辅导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培育一批生产急需、企业短缺的“新农人”
我省提出,强化培育孵化。鼓励各地制定激励政策,推动农业产业化从注重传统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从注重品种、品质提升向品牌化、集团化发展转变。引导搭建各类农业创业平台,用好相关投资基金,积极为企业做好环评、能评服务。
强化平台建设。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搭建农产品加工园区平台,强化科技研发、融资担保、检验检测等服务,完善仓储物流、废污处理等设施,在有条件的县建设农产品加工园,或者以设区市为单位建设区域性的农产品加工园。搭建科企对接平台,组织联合攻关,形成“创新要素集聚、关键技术集成、关联企业集中、优势产业集群”的发展格局。
强化人才支撑。发挥职业院校优势,建立职业院校与知名企业联合培养机制,培育一批生产急需、企业短缺的“新农人”。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的科研人员到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业。引导龙头企业与高校合作共建实践实训基地,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力度。围绕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加大引才引智力度,培育壮大高端人才队伍。(全媒体记者 吴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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