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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韩宇 近日,辽宁省司法厅制定下发《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功能,落实“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护发展,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工作要求。
方案针对辽宁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标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标准,从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帮扶措施、社区矫正中心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水平等6个方面进行详细部署,提出自2023年至2025年,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的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了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和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评定办法。开展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对整合社区矫正工作资源、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效能、推进社区矫正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方案要求,辽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从中心场所建设、功能设置、设施配备、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执法和教育管理工作运行等方面,对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摸底梳理,全面掌握中心建设现状,针对实际,制定本地区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有计划、分阶段扎实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达标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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