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极目新闻通讯员 华茜
“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请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近日,大冶某公司因逾期未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按期处理,税源分局对该企业作出拟处罚款的决定,法制审核机构根据“法审无忧”程序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作为湖北省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中“法审无忧”先行区试点单位之一,今年来,大冶市税务局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等事项加强法制审核,积极打造“执法风险无忧”“权益保障无忧”的征纳“双无忧”,持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明晰法制审核“审什么”,大冶市税务局建立审核清单,对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等五种情形确定了法制审核范围,明确审核事项的法制审核数额标准,保障税收执法的规范性、精准性。同时,成立大冶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组建法制“人才库”,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核部门+税收业务骨干”的协同式机制贯穿法制审核全过程,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最大限度防范执法风险。
该案件属于罚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机构紧扣违法认定、程序适用、文书规范、结论裁定“四大关键环节”进行审理,确定执法主体及程序合法、案件事实清楚、文书规范,但考虑到该企业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影响且已补充申报,最终决定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从轻处罚,以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我深刻明白了企业依法申报的义务和责任,有法不依就乱套了,今后一定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规范税务处理事宜。”审核程序终结后,税务人员以理释法,让纳税人知道怎么罚、罚多少,将处罚依据、自由裁量幅度一一解释清楚,企业负责人自觉接受处罚。
大冶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焱表示,推动税收法治工作向基层延伸,对实现法制审核“双无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大冶市税务局将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探索将“法审无忧”的法治理念贯穿于税款征收、日常征管、纳税评估、重案审理、行政复议等执法全过程,不断推进“法审无忧”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为优化大冶市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