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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2月5日讯 记者了解到,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平台上线,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安排,将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暂停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月15日。
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业务,暂停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1月15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征收业务的恢复时间:2023年1月16日8时30分。
提醒:市民在2022年底前,因暂停业务导致缴费人未及时缴费的,可在2023年1月16日后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