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申请、评估等工作流程,拟将桦川县康民药店等12家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详见附件)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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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佳木斯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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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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