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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出台减免占道经营费用、增设临时摊点摊区等服务保障十项举措,创造条件鼓励“地摊经济”有序经营,让寻常“烟火”回归市井。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促进落实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和牡丹江市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30条”的部署要求,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出台了服务保障十项举措,试行期暂定为一年。
十项举措包括减免占道经营费用,按照《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对早晚市、小区市场、摊区、店前摆卖、路边摊等灵活就业人员免收城市占道费。具备条件的临街商家,经所在辖区城管分局核准后可在门店外临时设置、摆放、促销商品以及设置就餐桌椅、提供餐饮服务。经市局核准后大型商企可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在批准范围内开展周末大集、车辆展销、图书展览、土特产品、地方品牌、风味美食、二手商品等集中促销活动。在规范经营方面,原有市场摊区全部恢复经营,并结合市民需求,将毗邻、相连、具备经营条件的街路纳入经营范围,在保障交通顺畅的情况下,适当延长经营时间。挖掘街巷、广场、空地等经营空间,增设临时摊点摊区,满足市民需求,方便商贩定点经营。
牡丹江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服务保障十项举措其中的条款既是保障也是规范。对早晚市场、摊区摊点、店前摆卖的范围和标准由辖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照“一街一策”、“一店一策”实施,按照创城标准划线经营,规范摆放有序,不得超范围、超面积经营,同一街路或路段设置伞棚样式应大小、样式相对一致。经营行为不影响交通,不噪声扰民,不使用炭火烧烤污染环境。以此让“地摊经济”有序经营,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城市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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