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动态!北京三中院召开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报会

时间:2023-04-25 23:12:53       来源:新京报


(资料图)

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4月25日上午,北京三中院召开“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了相应机制举措及典型案例。北京市人大代表程晓君出席。

北京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介绍,近年来,三中院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审判全程柔性调解、心理疏导贯彻始终的良性工作机制;构建家事纠纷四项便民机制;选派资深女法官组成妇女维权合议庭、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女法官服务队。同时,三中院持续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更新审判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促进涉女性权益保护案件提质增效。

4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基础上,北京三中院还邀请妇联、工会等单位参与案件调解,建立法院与社区居委会诉源治理机制,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资源进行诉前风险监测与预警,及时化解潜在矛盾,以法院为主体,形成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制度保障三者相结合的“多方联动网”。

在北京三中院民一庭庭长陈晓东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女职工孕期内请假被辞退、女职工隐瞒怀孕事实被辞退两案针对女职工在“三期”中因“隐形歧视”所造成的损害,依法判决用人单位过度限制女职工权益的行为存在过错,有力保护劳动关系中弱势特殊群体的平等就业权。女性婚姻家庭中合法财产权案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性的财产权属,倡导女性与男子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的理念。女保洁员坠入污水池致伤残案警示用人单位应当为女性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促进女职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的用工关系。某村委会侵害离异女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通过认定某村委会作出的《两委决议》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精神,维护离异妇女合法权益,充分彰显司法对农村女性权益的保护力度。

校对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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