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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院获悉,今年以来,大庆市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目前,297个河湖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
据了解,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大庆市组建市、县两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全面建立市、县两级河湖长制制度,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2020年,大庆市建立库长责任体系,全市水库根据规模设立市级、县级库长。同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紧抓小微水体、入河排污口管护不放松,排查确定小微水体1146个,入河排污口530个,设置县、乡、村级河湖长,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检测、有监督、有奖惩、有考核的“八有”治理管护机制,由小及大,打通河湖管理“神经末梢”。
在河湖保护、治理等多方面,大庆市围绕重要河流,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攻坚啃硬,坚决处理涉河湖难题顽症,2019年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1.9亿元,清理乱占民堤705公里,整治蓄滞洪区乱占鱼池226处,保护区内退耕还湿19.58万亩,松花江、嫩江主江道平均分别拓宽5公里、4公里。
大庆市在全省创新将各级法院纳入到联动机制中,打造河湖长办牵头,“水行政+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的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案件。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交通、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巡航执法、集中突击整治,全面禁止松花江肇源段采砂作业,在肇源港设立了油污水处理点和生活垃圾存放点,实现了污染物统一回收、无害处理。农业部门加强禁渔期执法检查,开展水上陆上巡回检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对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和交界水域,实行分片包干、高频巡查、蹲守驻守检查等,确保禁渔秩序平稳。水务、国土、公安、海事等部门联合,定期对原有砂场进行检查,做到重拳出击、标本兼治、长效监管,坚决杜绝非法采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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