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市区出租汽车等暂停营运的通告
佳应指布〔2022〕4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阻断疫情通过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传播,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市区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班线、包车客运、旅游客运暂时停运。
二、对拒不执行通告擅自营运的,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扣留车辆,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三、恢复营运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