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严防疫情输入,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经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自2022年4月3日零时起,水电热气和生活必需品等民生保障物资、企业生产必需物资、医疗保障物资、农业生产物资、应急保障物资的车辆进行“点对点”运输外,其他物流、快递、空车配货行业暂停经营服务。
二、自2022年4月3日零时起,全市公交汽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包车客运、旅游客运暂停运营。
三、对拒不执行本公告擅自营运的,由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等行业主管部门、执法单位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恢复营运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