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 >

哈尔滨市双城区发布第5号公告

时间:2022-05-15 11:11:12       来源:东北网

哈尔滨市双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5号公告

(2022年5月14日)

为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指挥部决定,自5月15日零时起,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序解除道路交通管制

1.解除私家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

2.通乡通村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恢复运营。

3.公共交通工具上座率不得超过50%。居民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

二、有序复课复学

1.5月16日初中及高中非毕业年级复课,幼儿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具体复课安排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2.在双大专院校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三、有序复工复产

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企业要最大限度减少堂食,实行分时错峰就餐,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严禁组织和参加聚餐、聚会、聚集活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主动服务企业,定期深入检查指导,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停工停产。

四、坚持干部下沉包保小区

各单位包保干部继续下沉小区,协助社区和物业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居民核酸检测秩序维护,居民出行监管等工作。

五、继续做好核酸筛查

双城区5月15日、16日、17日,连续3天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3天后的核酸检测将另行通知。

六、继续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居家隔离人员继续按照管控政策要求,落实相应居家管控措施。

本《公告》自2022年5月15日零时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按哈尔滨市疫情工作指挥部第63、64号《公告》执行。

关键词: 哈尔滨市 公共交通 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