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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将四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大庆龙南医院原让北医院院长王文忠索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08年6月至2019年底,王文忠利用职务便利,为3家医药公司和1家医疗器械公司向让北医院销售药品、医疗设备提供帮助,以借款为由,多次向其中3家供应商索要钱款共计95万元,并收受另1家供应商所送钱款22万元。此外,王文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王文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二、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国忠滥用职权收受企业贿赂问题。2012年6月至2020年7月,徐国忠通过向下属打招呼方式,为10家企业快速通过环评批复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共计39.54万元;通过向石油、石化公司等管理服务对象推荐方式,为4家环保服务企业承揽项目环评报告制作业务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企业所送钱款共计29.774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3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逃避行政处罚或减少罚金提供帮助,收受钱款共计5万元。此外,徐国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徐国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三、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兰兴光收受管理对象财物问题。2016年5月至2020年1月,兰兴光利用职务便利,为某经贸公司负责人高某在融雪剂采购招标、验收等过程中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其所送钱款共计14万元;为某环境管理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在道路清扫保洁项目招标、检查监督、项目延期等过程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其所送钱款共计38.6万元。此外,兰兴光借节日之机,还收受某物业公司、环境发展公司等3家管理对象所送两箱礼品酒及价值3.7万元的礼金、购物卡。2021年4月,兰兴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四、肇源县原畜牧兽医局局长于忠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骗取国家财政补贴问题。2015年,于忠元从张某手中购买元吉养殖场后,变更为永源奶牛养殖场,并安排其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但一直由其本人实际控制。2016年8月,于忠元伙同他人通过虚假收购方式申请“两牛一猪”项目补贴,并指使下属在永源奶牛场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通过验收,骗取国家财政补贴300万元。此外,于忠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于忠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上述典型案件,暴露出大庆市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党性原则、毫无纪法底线,有的利欲熏心、伸手索要,肆无忌惮搞权钱交易;有的滥权妄为、弄权勒卡,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有的亦官亦商、骗取补贴,与企与民争利,严重破坏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严重损害大庆声誉形象,全市党员干部必须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四个体系”,抓实落靠各项任务,顺应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落实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办事难”、行业不良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持久战,以良好营商环境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市稳住经济基本盘、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校准“探头”精度,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以监督“硬约束”提升环境“软实力”,为大庆加快建设“三个城市”提供纪法保障。
(来源:廉洁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