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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牡丹江市人社局获悉,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牡丹江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牡丹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决定从10月1日起,将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全面下放至县级人社局,在牡丹江市范围内全面实行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属地在县级层面的市场主体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该项行政许可,获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据介绍,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市场主体具备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包括从事网络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所有条件的,可向人社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告知承诺书等材料,人社行政部门应视为申请人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作出审批决定,发放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证,事后对申请人的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并收取佐证材料。
市场主体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可按照原来的行政许可程序向行政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行政部门应自接收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据了解,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权下放、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作过程中,牡丹江市人社局注重规范、完善并创新实施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深化简证放权。
创新制定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领域违规承诺惩戒动态调整清单,落实落靠全流程的监管手段。
下一步,牡丹江市人社局将及时开展对县级人社部门业务指导培训,通过各种渠道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改革事项的宣传,为市场主体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并持续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行“网上办、一次办”,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