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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观热点: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十一”期间网络购物消费提示

时间:2022-11-03 09:50:08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11月3日讯 “双十一”即将来临,为切实保护全市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期间网络购物时要头脑清醒,理性消费,及时维权。

一、谨慎选择购物平台。一要选择大型正规的购物平台,不要在短信、朋友圈等推送的链接上购物,避免掉入消费陷阱;二要选择经营规模和商品交易量较大、信誉等级和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平台;三要慎重选择直播带货平台,既然选择就要选择信誉好的直播商家。


【资料图】

二、理性选购所需商品。一是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该是生活所必须,不应因为价格便宜而过度购买,导致过期变质或闲置;二是消费者要理性购买商品,不要被“满减”“优惠券”“低价”等夸大宣传的广告词语所迷惑;三是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时要详细了解商家促销规则,避免发生七日无理由退货不兑现和预售定金不予退还等现象。

三、掌握价保承诺规则。消费者对平台和商家的“全程价保”“价保11.11”等承诺要详细了解价保规则,查看退差额度和退款流程。一旦发现所购商品降价,要保存好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平台或商家申请价格保护。

四、签收物品认真核对。消费者收到网购商品时要与快递人员一同验货再签收,确保商品包装完好、数量准确、商品型号与网络展示一致;贵重商品要录制开箱视频,做为维权证据;如发生商品损坏等现象要拒绝签收,并联系商家退(换)货。

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一要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中购物,尽量不在开放性网络和共享网络环境下购物;二是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和手机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要随意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三是使用信用卡购物时要确保信用卡数据加密,谨防使用生日、电话号码等容易破解的信息作为密码。

六、切记保留购物凭证。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一定要将促销活动规则、商品展示图片、和商家聊天记录及商品订单页面等资料截图保存,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防止发生消费纠纷时因没有证据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七、疫情防控不能松懈。消费者收取物品时要进行消杀,非必要不购买进口物品。购买进口物品的,一是在收取物品时要注意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二是尽可能采取无接触式收取快递,如需当面签收,请与快递员保持安全距离;三是拆件时尽可能在户外通风处进行,使用医用酒精或消毒湿巾对外包装进行擦拭消毒;四是打开包装后要在通风有阳光处静置一段时间后再使用。

八、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发生消费争议时要与电商平台或商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遭遇网络诈骗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后,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后依法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在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范围之内。

关键词: 网络购物 详细了解 网络环境